崇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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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县人民检察院2012年度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活动方案
 
 
 
各部、局、科、室、队:

按照市院提出的“紧紧围绕服务大局能力,法律监督能力,出庭公诉能力,法律文书制作能力,证据收集、审查、分析、运用能力,案件侦查、审讯、突破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等检察工作最基础最重要的能力素质”的要求,根据《上海检察机关深化岗位练兵岗位成才活动指导意见》和本院《20122014岗位练兵岗位成才活动实施规划》,现就2012年度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活动基本原则

(一)以市院业务条线岗位练兵指导意见为基础,各部门按照市院条线岗位练兵部署,结合本院岗位练兵总体要求和本方案,认真制定本部门2012年度岗位练兵计划,并由本部门组织实施。

(二)根据本院《20122014岗位练兵岗位成才活动实施规划》,2012年度岗位练兵活动重点落实4项内容,由政治部、研究室统筹协调,有关业务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三)加强对业务培训和岗位练兵工作的领导,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工作领导小组,政治部、研究室统筹协调,纪检监察部门效能监察,形成各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的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管理机制。

二、活动主要内容

(一)深化青年干警下基层锻炼培训

按照市院要求,以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做群众工作能力为目的,每上下半年各派出23名同志(以青年干警为主)外派到县信访办、公安派出所、乡镇司法所、社区检察室、居委会进行锻炼。由陈伟康纪检组长负责,政治部牵头,相关科室配合实施。

(二)深化“三优一能”专门人才培训

1、外练。以培养“三优一能”专门人才为重点,以青年干警为主体,采取走出去的方式,每半年与其他区院组织开展一次业务交流或对抗辩论赛。采取请进来等方式,邀请先进区院“三优一能”专门人才来院传授经验、进行业务技能辅导。由曾国东副检察长负责,公诉科牵头,研究室及相关科室配合实施。

2、内训。以青年检察理论与实务研讨小组为主体,每季邀请知名法学专家、教授或市院检察业务专家来院作检察理论和检察实务辅导讲座。引导、支持、鼓励青年干警积极参与市院重点课题研究。由曾国东副检察长负责,研究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实施。

(三)深化案例分析、案例编写培训

1、组织开展案件分析讨论。每月组织一次青年研讨小组成员进行案例分析;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和工作案例对执法办案的指导作用,鼓励青年干警多编写案例,既要写案件事实、证据、法律,还要总结案件办理当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经验、启示、存在的不足和今后要注意的问题。通过案例分析和编写案来指导办案实践。由曾国东副检察长负责,研究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实施。

2、深化听庭评议、参与办案工作。每季组织部分青年干警旁听公诉出庭和听庭评议活动;组织除公诉、侦监、未检以外的其他业务和综合部门青年干警每年每人参与办理2件公诉或批捕案件。由曾国东副检察长负责,青年研讨小组(研究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实施。

(四)深化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培训

按照市院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检察职业道德教育活动周”,采用检察官宣誓、重温入党誓词、专题辅导报告会、参观革命圣地、警示教育活动、党团组织活动、检察开放日、查找廉政风险点等形式,推进教育活动的有效开展。加强对《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试行)》的学习、宣传和实践,以征文展示、网上评论、办案回访等丰富学习形式。由陈伟康纪检组长负责,政治部牵头,相关科室配合实施。

(五)深化岗位练兵培训

1、开展模拟对抗辩论赛(4月份)。以公诉、侦监、未检、反贪、反渎等主要业务科室为重点,以业务骨干和青年干警为主体,由曾国东副检察长负责,公诉科牵头,政治部配合组织实施,各部门配合。

2、开展法律文书写作评比(6月份)。以各业务部门为主,青年理论研讨小组参与,开展《检察建议书》制作评比;公诉、未检部门开展《起诉书》制作评比;侦监、未检部门开展《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制作评比;反贪、反渎部门开展《移送审查起诉意见书》制作评比;由陈卫国、曾国东副检察长负责,研究室牵头,办公室配合组织实施。

3、案件分析汇报评比(8月份)。以反贪、反渎、公诉、侦监、未检等业务部门为主,青年理论研讨小组参与。由陈卫国副检察长负责,研究室牵头,反贪局、侦监科配合组织实施。          

4、讯问记录、文书档案整理评比(10月份)。在青年干警中开展讯问、询问笔录手提电脑输入评比,采取提供录音资料形式,在规定时内输入文字数进行评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干警办公、办案信息化应用技能和文字运用的准确性、规范性、合理性。在辅助文员中开展文书档案整理评比,提高辅助文员文书档案整理和结案归档技能,培养合格的辅助文员队伍。由陈伟康纪检组长负责,政治部牵头,相关科室配合实施。

5、学讲崇明话评比(11月份)。在近年来进院的新崇明人检察人员中开展。采取讲故事、说相声、文艺表演等形式进行。由陈伟康纪检组长负责,政治部牵头,相关科室配合实施。

三、活动工作要求

(一)负责每项活动的院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牵头组织实施每项活动的科室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和全院干警要积极主动地支持配合活动开展。

(二)牵头组织实施每项活动的科室要成立活动工作小组,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措施,活动方案经分管领导审阅后组织实施。

(三)各部门要重视规范业务流程在岗位练兵中的基础性作用,将执法规范化建设与岗位练兵有机结合起来,各部门在岗位练兵活动中,要针对执法办案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修改完善工作制度。

(四)牵头组织实施部门要按活动内容、任务要求、时间节点,做到统筹安排,合理调节,协调好全市检察机关全员培训与本院岗位练兵活动的关系,确保岗位练兵活动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