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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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诉讼推动市民公园恢复原貌
 
 
 
            崇明检察院全面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要求,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积极为群众办实事,通过公益诉讼推动解决一乡镇市民公园内的环境污染问题。

 

2021年2月底崇明检察院办案人员在履职中发现,一市民公园内存在垃圾堆放、露天焚烧现象,现场的垃圾堆长约300米,宽约2米,主要为生活垃圾和一些建筑垃圾,并伴有大量垃圾焚烧的残渣,周边的树苗有被焚烧的痕迹,焚烧产生了刺鼻烟尘排放到空气中,造成空气污染。

 

通过询问周边村民得知,此处垃圾乱堆放并焚烧的情况已存在一定时间,群众也向村里反映过,但问题没有能解决。2021年3月初,崇明检察院办案人员再次前往该地点调查,情况仍持续存在。

 

公园是周边群众休闲健身的场所,在市民公园内堆放、焚烧垃圾,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垃圾焚烧时产生的有害气体影响周边群众正常生活,有损社会公共利益。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职,根据上海市人大《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和崇明区人大《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服务保障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决定》等相关要求,崇明检察院对上述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及时立案,并向属地镇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属地镇政府依法加强监管,对辖区内污染防治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对区域内生活垃圾违规堆放以及露天焚烧行为进行巡查和监督。

 

属地镇政府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责令镇林业主管部门、村委会进行联合调查处置并及时整改,2021年3月24日,属地镇政府书面回复崇明检察院,已整改完毕。

 

近日,崇明检察院办案人员前往该市民公园“回头看”,发现该市民公园内的垃圾已被清理干净,损毁的树木也被更换,市民公园恢复原貌,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