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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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首个区人大支持检察公益诉讼的决定出台
 
 
 
      

日前,上海市崇明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公布《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服务保障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决定》,自202136日起施行。据了解,这是上海市首部区级人大出台的关于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从受案范围、诉讼程序、调查核实权行使保障、行政、公安、审判、监察等机关支持、跨区域协作配合等方面作出规定。

 

310日,崇明检察院与崇明区人大法制(监察和司法)委联合举办强化检察公益诉讼 提升服务保障世界级生态岛建设能级新闻发布会。崇明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惠,崇明区人大法制(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徐超出席,检察日报、法治日报、新闻晨报、上海法治报、崇明电视台、崇明报等媒体应邀参加,5名市、区人大代表列席。

 

 

 

崇明区人大法制(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徐超介绍《决定》出台背景,并就《决定》内容作进一步解读。

 

 

崇明检察院谢惠副检察长介绍崇明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0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颁布了《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在地方立法范畴内,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作出了规定。在此基础上,崇明检察院结合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积极争取人大监督和支持。同年8月崇明检察院同崇明区人大法制(监察和司法)委启动了《决定》起草的前期调研工作,在深入学习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委相关文件精神,以及赴浙江南浔等兄弟省市实地调研的基础上,成立了起草工作组,共同起草了《决定》草案。此后又通过书面征询、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就《决定》初稿广泛征求了各方意见,共同促成了这个《决定》的诞生。

 

早在2017年,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就颁布了《关于促进和保障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决定》,要求检察机关积极履行职责,依法开展生态环境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严惩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崇明生态岛建设提供司法保障。这个决定的出台恰逢上海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启动,由此崇明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也踏上了快车道。 

 

而此次《决定》的出台,最大的一个亮点就是充分体现了崇明特色,明确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要紧跟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需求。结合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定位,进一步拓宽了检察公益诉讼受案范围,重点关注和依法加强自然保护区、土地、水库、河道、湿地、滩涂以及野生动植物等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强化对环境资源、食品安全违法领域的事前预防和科学治理,探索城乡公共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知识产权、优秀历史建筑等领域公益诉讼保护,进一步延伸公益诉讼覆盖领域。

 

2019年,区人大常委会集体调研了崇明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调研发现崇明检察院在积极审慎稳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过程中,多个公益诉讼案例入选最高检、市检察院典型案例,在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此同时,还存在线索发现难、调查收集证据难、相关单位及部门配合度不够、专业鉴定机构不健全、社会知晓度不高等困难和问题。

 

此次在《决定》中就明确指出要提升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刚性,将行政机关落实检察建议、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纳入乡镇委局年度考核、督察,并确定相关单位或个人支持配合调查核实案件事实、调取证据材料、委托公证或证据保全的主体责任和义务,区人大常委会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询问等方式,监督和支持各有关方面做好公益诉讼工作,推动公益诉讼工作高质效发展。

 

同时《决定》进一步探索检察公益诉讼跨部门、跨区域、跨流域合作机制建设,进一步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公益保护的合力。明确建立与行政执法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鉴定机构衔接机制,深化检察长与河(湖)长、环长、路长、林长五长协同机制,拓展长江经济带检察机关跨区域协作,形成内外联动、左右互通的线索发现移送与办案合力。引入社会公益组织、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参与公益保护,健全公益诉讼赔偿金管理制度,探索完善先鉴定、检验后付费等工作模式,形成多元主体共同维护社会公益新格局。

 

崇明检察这样贯彻《决定》内容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决定。积极争取区人大对公益诉讼工作的支持和监督,每年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公益诉讼专项工作。坚持在区人大监督下,协同各行政机关、监察委、法院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建立人大监督和检察监督衔接机制,收集和反映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积极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听庭评议、调查核实、检察建议公开宣告、整改落实回头看等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进办案提质增效,更好服务和保障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

 

二是全面贯彻好《长江保护法》。立足崇明位于长江入海口的区位特点,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积极参与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促进依法实施好长江十年禁渔;探索开展非法采砂联合执法、岸线、滩涂资源共同保护等,以法治方式维护长江流域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社会发展等,切实增强法律实施刚性和权威。

 

三是努力实现公益诉讼领域一强多优。强化与环保督察、审计、监察等衔接。推动公益诉讼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衔接。继续做强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领域公益诉讼工作,进一步加大食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英雄烈士保护公益诉讼领域办案力度。探索建立食品安全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积极、稳妥、审慎探索安全生产、城市公共安全、知识产权、个人信息安全及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公益诉讼等外领域,努力提起更多标准之诉,制度之诉,切实维护好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四是积极落实跨区划检察协作。进一步加强崇启海检察协作,以服务保障越江通道等重大工程为抓手,突出重大项目保障,发挥检察机关整体合力,促进建立跨区划案件办理情况通报反馈机制,拓宽信息资源的共享范围,打破信息资源流通的壁垒,探索协商制定统一证据标准和法律适用机制、异地调查取证协作机制、案件联合会商机制等,减少司法办案成本,推动问题共同协商解决,形成跨区划检察一体化工作新格局。

 

五是夯实两轮驱动快速发展。根据市院统一部署,立足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大局,增设专门的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进一步加强检察公益诉讼专业化建设。坚持长兴检察室的一论坛、两基地的发展定位,打造生态检察工作桥头堡,加快推进生态检察理论研究基地、宣传展示基地建设,每年举办一次长江口生态检察论坛,定期举办各类研讨会,加强生态检察理论和实务研究。

 

六是推动智慧检务建设。推进公益诉讼检察指挥中心和快速检测中心建设,加强办案指挥和技术保障。借助一网统管”“一网通办数字政府工程,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数据互联互通、共联共享,及时发现案件监督线索。以高检院的统一业务应用2.0系统为核心,加大信息化配套工作力度,完善类案分析、结果比对等功能,促进法律统一适用。建立检察技术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对技术资源统筹布局、高效应用,为检察办案提供证据和技术支持。

 

七是坚持把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最佳司法状态。建立行政公益诉讼磋商程序,发挥提醒、沟通、督促功能,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整改。严格诉前检察建议制发程序,推广圆桌会议、第三方评估、公开听证等公众参与机制,探索重要诉前检察建议向党委、人大、被建议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等抄送备案制度。

 

八是切实提升检察建议的刚性。完善诉前检察建议送达程序,探索公开宣告、预约送达、法警送达等方式,增强诉前建议的仪式感,增强司法文书的严肃性,保证检察建议文书及时有效的回复,打造公益诉讼刚性监督的崇明模式。推动将诉前检察建议回复、整改情况纳入依法治区和乡镇委局年度绩效考核,有效提升检察建议回复率、整改率,努力把每一个检察建议都做到刚性。

 

接下来,崇明检察院将在崇明区委、上海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崇明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主动融入和服务中心工作,深入宣传好、学习好、贯彻好《决定》内容,扎实稳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更好地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努力维护好国家、社会公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