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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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检察院召开落实“四号检察建议”新闻发布会
 
 
 
      2021年12月15日,崇明检察院召开落实“四号检察建议”新闻发布会,崇明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惠、第二检察部主任李云平出席,检察日报、法治日报、新民晚报、新闻晨报、上海法治报、东方城乡报、崇明报等媒体应邀参加。发布会上,崇明检察院通报了2021年落实“四号检察建议”相关工作情况,并接受记者提问。

今年以来崇明检察院主动延伸检察监督触角,从保护城市道路公共安全角度出发,结合服务保障第十届花博会召开等工作,对全区道路交通类案件数据进行逐案排摸,分析查找案件当中涉及道路安全设施缺损、影响公共安全方面的隐患,综合运用刑事打击+公益诉讼等检察手段排摸线索2000余条,已有效整治井盖200余个。


2020年9月,崇明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在办理一起危险驾驶案过程中,发现事故主要原因之一是犯罪嫌疑人醉酒驾驶,但是事故现场路面窨井盖与井口不匹配、路边窨井盖和道路之间有凹坑也是导致案发的原因之一,办案人员随即审查相关案卷材料并对该处窨井盖进行实地调查,经研判该处存在公共安全隐患可能与相关职能部门怠于履行窨井盖管理职责有关。随后第二检察部及时将线索移送至公益检察室,通过诉前磋商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该窨井盖进行整改,该案也是全市首例刑事检察部门移送线索立案的涉窨井盖公益诉讼案件。

在案件办理的基础上,崇明检察院针对窨井盖产权关系复杂,维修、管理、养护环节多头管理等问题,积极走访区建委、交通委等部门,进一步厘清“有标识单位的即为责任主体、无主井盖区交通委托底管理”的权属关系,确保问题高效解决。同时借助“一网统管”,与区交通委等5家窨井盖管理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对城市公共安全问题形成长效治理机制,联合区公安局、交通委搭建路长、警长+检察长“三长共治”机制,切实加强道路和交通安全治理,同时依托与区水务局等建立的河长、湖长、环长+检察长“四长协同”工作机制,对崇明雨污混接改造建设项目开展联合调查,更大范围消除公共安全隐患。

今年6-8月份崇明检察院联合区相关职能部门就群众反应破坏城市道路、盲道、窨井盖毁损缺失、高空抛物、高空坠物等危害城市公共安全的事件共同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重点对本区主要道路、商业街、旅游景点、在建工地等区域开展巡查,对34块违法户外广告设施、70块违法户外招牌设施、152处广告店招、107块违法户外走字屏设施问题进行整治。

接下来,崇明检察院将持续聚焦人民群众对城市公共安全的新要求和新期待,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持续抓好“四号检察建议”的落实,为平安崇明建设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