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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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名词解释
 
 
 
       1、三个至上

“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

2、四个在心中

“党在心中、人民在心中、法律在心中、正义在心中”。

3、六观

一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观,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摆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做到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

二是忠诚、公正、清廉、为民的核心价值观,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守护公平正义,保持清正廉洁,坚持执法为民,构筑全体检察人员共同的价值追求;

三是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观,更新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管理,使人民群众通过检察机关的执法办案,既感受到法律的尊严、权威,又感受到人民检察官的关爱和温暖;

四是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的业绩观,坚持以数量为基础、质量为生命线、效率为保障、效果为根本、安全为前提,做到五者协调统一、相辅相成,防止互相割裂、顾此失彼,防止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防止从一个极端走到另一个极端;

五是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权利观,始终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坚持职权法定,有权必有责,用权必监督,滥用必追究;

六是统筹兼顾、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正确处理检察工作中的一系列重大关系,加强对各项检察工作的统筹协调,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高检曹建明检察长讲话(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

4、六个有机统一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努力实现检察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有机统一;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实现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与自身科学发展的有机统一;

坚持围绕“四个维护、两个促进”的根本目标,努力实现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的有机统一;

坚持贯彻检察工作总要求,努力实现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的有机统一;

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努力实现继承、创新、发展的有机统一。

5、三个强化

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

6、四个必须

一是检察权必须严格依法行使。

二是检察权必须受到监督制约。

三是检察职能的发挥必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四是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必须遵循法治原则和司法规律符合诉讼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