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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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公开听证情况
 
 
 
      

2019年8月27日最高检下发《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后,由区院第六检察部牵头,及时组织各业务部门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区院党组要求各业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的检察监督“第三只眼”的作用,促进检察办案活动更加公开、公平、公正。第六检察部根据区院党组要求,制定了《崇明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实施细则》,构建阳光检察机制,确保人民监督员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强化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办案活动的监督,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提质增效。

2020年以来,区院探索将人民监督员工作与检察听证工作相结合,规范、高效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公开、透明。检察公开听证是为了增强司法办案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必须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区院不断探索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听证的方式方法,包括现场听证与远程听证,保障案件处理的决定的公开性。

截止目前,区院共组织案件公开听证1927件。在公开听证过程中,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充分听取公安机关侦查人员、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的意见建议,部分案件亦邀请被害人家属到场参加,听取意见。

在公开听证的案件中,区院结合《崇明区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实施细则》,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1725件,确保人民监督员加入检察听证工作,切实强化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办案活动的监督,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