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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厨具、调味品莫名丢失,真相居然是…
 
 
 
      

芬姐在崇明某地有一处闲置的房子,平日家中无人居住,用来堆放了一些杂物。2021年1月的一天,芬姐回到家中,察觉似乎有一些变化,仔细检查后发现丢失了电磁炉、电饭煲,厨房里本应未拆封的酱油和食用油都只剩个瓶底。她感觉家中一定有人来过,连忙报案。警方从附近居民处了解到,曾有人见到邻居小顾在芬姐家的阳台出现过,此人有重大嫌疑,便将小顾带回调查。

 

小顾到案后主动交代了作案经过。原来,他和年迈的父亲借住在姑妈家,两人都没有工作和收入,2020年12月28日,因家中欠费停电,去哪里做饭成了一个难题。小顾突然想到芬姐家常年无人居住,决定偷偷翻越阳台潜入她家。到2021年1月25日,小顾基本每天中午和晚上都到芬姐家做菜。

 

后因为想到很久都没有吃过主食,他又打起了芬姐家小家电的主意。他将电饭煲和未拆封的电磁炉卖给了一个回收旧家电的外地男子,用收取的10元购买了年糕。

 

犯罪嫌疑人小顾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秘密窃取他人财物,虽盗窃金额不大,但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盗窃罪。

 

2021年4月,崇明检察院依法以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盗窃罪对小顾提起公诉。后法院认定被告人小顾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及盗窃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住户外出时,切记关好家中门窗,疏忽大意容易给小偷提供入户的“方便之门”;回家后若发现物品缺失、移动等情况,请及时报警,避免造成更多人身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