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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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卖银行卡是赚了还是亏了?
 
 
 
      

2021年3月,小祝慌慌张张跑去派出所报警,称在网上刷单时被骗13万元。警方立即排摸线索,发现其中500元转入了小金名下的银行卡中。小金到案后,却发现案件另有隐情。

 

3月初,小金在一网络招聘群中结识了网友“西瓜”。两人加了微信后相聊甚欢,几天后相约在小金家附近的网吧见面,西瓜还主动支付了两人当天在网吧的消费。

 

当天一同打游戏期间,西瓜提出希望小金能帮忙申请一个QQ账号。小金没有多想,用自己的手机号注册好账号,连同密码一同提供给了西瓜并收下50元感谢费。午饭期间,西瓜又承诺如果小金能够卖一张银行卡给他,会给小金2000元的好处费,被问起这张卡的用处时,西瓜明确表示用于一款小型网络游戏收款。考虑到自己没有多余的银行卡,小金便拒绝了西瓜的请求。

 

3月15日,小金收到一条微信推送,写着办理某银行卡即可获赠20元话费及小礼品。想到西瓜总是询问自己是否有多余的银行卡,现在办理银行卡又有好处,小金心中窃喜,赶紧办了一张。他回想起曾听说有人购买他人银行卡用于博彩游戏平台收款,但觉得即便用于违法犯罪也和自己无关,加上有2000元的“高额回报”,还是决定将卡卖出。3月22日,他通过微信将新办的银行卡号、密码及验证码发给了西瓜。

 

五天后,西瓜提出害怕小金私吞卡内的钱,因此用卡时需要本人到场,于是约到了上海某宾馆见面。小金进入房间,发现西瓜不在,而是有两个陌生的男子在等他。二人让小金交出手机后,通过手机接收验证码,但由于当天没有款项汇入,让他第二天再次前往宾馆。有人看着自己、不让自己碰手机,这一切都让小金想到对方极有可能在违法犯罪,但此时的他骑虎难下,第二天仍根据对方要求前往宾馆,配合对方操作手机,使得西瓜等人的违法犯罪活动顺利进行。

 

第二天回去的路上,小金越想越不对劲,尝试登录手机银行却发现无法登录,转账记录也无处可查。到家后他收到西瓜2000元微信转账,再联络时却发现已被删除好友。他感到害怕,连续两次发送好友申请均未通过。当天半夜,他反复想着这件事情,翻来覆去睡不着,凌晨电话联系银行客服被通知该卡已被冻结,此时的他真正感觉到自己闯下了大祸。

 

经查,他人利用犯罪嫌疑人小金的银行卡支付结算金额40余万元(其中包括被害人小祝被骗的人民币500元)。本案中,小金明知他人违反银行卡使用规定,将个人银行卡、手机交由他人使用并非法获利,可以推定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2021年7月,崇明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对小金提起公诉。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为了贪图几百上千元的小利,将个人办理的银行卡、电话卡等出售、出租给他人,这样的行为为电信诈骗、洗钱等经济犯罪行为提供了便利,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等待的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