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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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来的钱又被盗 两手空空还要坐牢
 
 
 
          骗子在人们的心中通常都是谨慎、狡猾的,可有这么一个骗子,却被别人盗取了钱财。

 

某天小林在网吧上网时,听到周围人讨论可以将自己的银行卡卖给别人换取报酬,询问朋友小李是否有这样的“门路”,小李便帮忙联系了做收卡生意的峰哥。

 

虽然意识到峰哥收购银行卡可能涉嫌违法,但因缺钱他还是决定售卖银行卡。

 

小林根据峰哥的要求新办了一张银行卡,并把银行卡和绑定的手机卡一同转交给了峰哥,获得350元售卡报酬。

 

由于卖卡前小林曾下载了手机银行客户端并绑定了银行卡,此后,他收到该手机银行app的推送,发现银行卡内有30200元人民币的余额。想到近期自己还欠着别人钱,他便想到将这笔钱占为己有。

 

他找来小李共同商议怎样才能将卡里的钱取出来。二人想到可以将这张银行卡挂失补办。小林便故意三次在客户端内输错密码,导致银行卡冻结,之后来到银行用身份证将这张卡挂失补办,顺利将卡中的钱取出。

 

为了感谢小李的帮助,小林转出了3500元作为感谢费,剩下的钱则在归还完各处的借款后挥霍一空。

 

看起来这个案件中峰哥被骗去了3万元,但其实该案另有“幕后受害者”。

 

一天,家住崇明的小施接到了一通宣称可以提供贷款的陌生来电,而打电话的人正是峰哥。小施刚好有贷款需求,便跟随峰哥指示加上了对方的QQ号,联系办理贷款事宜。随后该QQ发给小施一个二维码,让他下载某APP。完成下载并填写完资料后,小施申请了3万元贷款,并且申请提现到自己的银行卡内。

 

在此之后不久,峰哥联系小施称银行卡存在异常,需要交纳21000元人民币解冻金。未曾多想的小施将钱打入峰哥提供的账户后,并没能拿到3万元贷款,反倒仍被要求以各种理由转钱,这才发觉被骗,前去派出所报案。

 

经查,小施被骗的这笔钱正是打入了小林的银行账户,峰哥一番操作猛如虎,最终却落得两手空空。

 

小林、小李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帮助他人转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之规定,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2020年11月,崇明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小林、小李提起公诉。后法院认定小林、小李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均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峰哥另案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