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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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依法批捕引诱他人吸毒案犯罪嫌疑人
 
 
 

9月4日,我院以涉嫌引诱他人吸毒罪对犯罪嫌疑人顾某等2人批准逮捕。经查,2016年8月、9月,2017年10月,陆某、朱某雷、朱某云等3人分别因吸毒被崇明公安分局堡镇派出所抓获后,陆某让张某出面联系顾某等10余名涉嫌引诱他人吸毒案犯罪嫌疑人,以金钱为诱饵,引诱李某某、倪某某等12名原不吸毒人员吸食毒品,后向公安机关举报,从而非法免除自身行政拘留处罚。

8月20日,我院提前介入此案,就取证固证向公安机关提出建议。9月4日,我院以涉嫌引诱他人吸毒罪,对部分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