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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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三措并举规范检察建议工作
 
 
 

一是对检察建议立“规”。完善《关于适用检察建议书的若干规定》,规范检察建议的制发对象、内容和要求,明确制发检察建议的责任主体、流程和时间节点,确保程序合法、内容完整、制发规范。二是将检察建议入“库”。建立检察建议电子数据库,实时录入检察建议制发内容及被建议单位落实情况,对未回复建议及时备案,定期提醒反馈,并通过每月制作检察建议综合分析报告,为检委会决策提供参考。三是为检察建议定“序”。对重大事项的检察建议制发,实行办案部门提出存在问题,预防部门给出预防建议,研究室提供法律依据,检委会最终讨论决定的四步走流程,形成参与社会管理的工作合力,提升建议内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