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检察院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检察动态
 
我院多措并举规范简易程序案件出庭试点工作
 
 
 

一是在出庭案件范围上体现“广”。与县法院就简易程序案件出庭试点工作开展专题研讨,明确派员出庭的案件范围,并规定优先派员出庭的6种案件类型。二是在办案人员选择上体现“专”。成立简易程序出庭案件专审组,由主诉检察官任组长,两年以上出庭经验的青年检察官任组员。三是在出庭办案程序上体现“简”。与法院联合制定《简易程序公诉案件出庭实施方案》,明确出庭时简化和省略宣读被告人身份信息、权利义务告知等程序,重点关注案件事实、证据及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