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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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守护青春检察助力成长崇明县院教育和保护留守未成年人事例
 
 
 
  法律守护青春检察助力成长

崇明县院教育和保护留守未成年人事例

 

2013年以来,县院根据中央和市综治委文件精神,立足职能,大胆实践,针对性地开展留守未成年人教育和犯罪预防,取得积极成效。该工作先后获评2014年度上海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十佳案(事)例、2013年度、2014年度“上海市检察院未检部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优秀案(事)例”。

一、因地制宜,搭建教育平台。一是开展前期调研走访。为做好留守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工作,县院专门成立课题组,邀请专家召开课题论证会,分析近5年留守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并与县青保办、关工委等部门座谈,了解崇明留守未成年人现状。在此基础上,走访留守儿童较多的乡镇,听取学校、妇联、村委会等部门工作意见,为后期工作开展打好基础。二是建立教育保护基地。在崇明留守未成年人比较集中的新村乡、上海市工程技术管理学校挂牌成立2个“留守未成年人教育和保护基地”,分别为留守儿童和留守职校生搭建专项工作平台。并结合各基地受众年龄范围、教育程度、成长环境,量身制定工作计划。目前,已组织开展暑期法制专题教育暨“检察开放日”、参观雷锋纪念馆等活动20余次,并联合职校拍摄法制教育微电影《回来》。三是成立社会观护基地。积极做好罪错留守未成年人案后帮教工作,联合崇明有条件的爱心企业——上海华润大东船务有限公司成立崇明首家未成年人社会观护站“启航基地”,充分依靠企业力量对罪错未成年人开展教育考察和帮教矫正,助力其零障碍回归社会。

二、标本兼治,办理刑事案件。一是强化权益保护。由于家庭教育的缺失,留守未成年人多存在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健全的情况,而隔代监护人也普遍缺乏对刑事诉讼程序的了解,自身难以维权。为此,县院在司法办案中切实加强对公安、司法等部门的执法检察,监督落实社会调查、法律援助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情况,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召开专题会议、制定规章制度等方式加以规范。目前,已联合县公安局、司法局制定未成年人案件法律援助、合适成年人参与、附条件不起诉、社会调查等规定8项。二是做好教育疏导。赴留守未成年人家庭、社区、学校开展摸底调查,结合个人身心特点,针对性的邀请专职教师对涉罪和被害留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测试、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联合家庭、学校开展针对性的法制教育和亲情关爱,并对留守未成年被害人落实司法救助,最大限度降低案件的负面影响。三是注重帮教矫治。结合罪错留守未成年人就学、就业、家庭情况,量身打造个性化的帮教方案,并按照到案后表现、悔罪态度、监护条件分别决定适用不捕、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诉等措施。在此期间,强化法制教育、思想品德教育,落实专业技能培训、学业辅导,并引导异地父母回归家庭,多方面助推罪错留守未成年人积极接受教育矫治。

三、整合资源,放大工作效果。一是对接教育资源。充分依托县教育局、团委、妇联、青保办、关工委等部门丰富的教育资源和教学经验,定期对全县各乡镇留守未成年人工作开展督查,对交通、治安、文化等影响因素提出专业化改进建议。利用六一、中秋、春节等重要节假日,为崇明多所学校留守未成年人赠送学习、生活用品,共度节日,弥补家庭教育的缺失。二是借力执法资源。针对办案发现的留守未成年人入住小旅馆、小KTV不登记,在网吧彻夜上网、夜不归宿等突出情况,向小网吧、小旅馆、小KTV等“三小场所”经营户制发检察建议,建议严格执行身份检查、住宿登记、访客管理和定期巡查等制度三是依靠媒体资源。充分借助媒体的力量,开展崇明留守未成年人工作宣传,相关经验做法先后在《检察日报》、《文汇报》、《青年报》以及东方网、正义网等媒体报道10余篇,派员参与东方网“检察官在线”栏目,以“关爱留守孩子,加强司法保护”为主题,介绍留守未成年人教育保护情况,放大工作影响,争取社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