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至4月26日期间,崇明检察院分别以绑架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对宋某某、林某某等14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经查,2014年至2018年间,宋某某纠集林某某等13人,在本区通过实行网络赌博代理,为他人境外赌博提供条件,高利放贷谋取不法利益,并多次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实施绑架、敲诈勒索、诈骗、开设赌场、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形成以宋某某为首要分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