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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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了代驾还自己开车?切莫心存侥幸!
 
 
 
      

亲朋好友聚餐,

免不了要把酒言欢,

还请大家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但是有这么一个人,

酒后叫了代驾,

结果中途又让代驾下车,

自己驾驶…


 


2022年7月的一天晚上,陆某和朋友一起吃饭,席间喝了3瓶啤酒,饭后陆某知道自己酒后是不能开车的,所以特意联系了朋友过来帮忙代驾送他回家。由于朋友家和陆某家相距不过几百米,所以当车子行驶到朋友家门口时,陆某提出来离家没有多远了,让朋友干脆直接下车回家,剩下的几百米他可以自己开回去。没想到,陆某自行驾车行驶了几十米后,就被开展酒驾整治的民警依法拦停检查。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就构成醉酒驾驶的行为。


崇明检察院经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陆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遂以陆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供稿|第二检察部 和格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