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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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念之差贪污政府补贴款,农场一有为女经理身陷囹圄
 
 
 

201221  A05-法治社会   稿件来源:上海法治报


    如果不是跌倒在贪腐这道关口,陈炜的经历可以写成一部年轻干部的励志曲。名牌大学毕业,十余年奋斗在生产一线,主动请缨到边疆支援建设,领导企业创业谋发展……
    但是一步走错步步错,贪婪的欲望战胜了坚守的原则,最终39岁的女干部陈炜将光明前途葬送在自己的手上。近日,崇明县检察院对涉嫌贪污的被告人陈炜提起公诉。
    桔园里的大学生
    陈炜生于1972年,从小学到大学一直是家长、邻居眼中的好孩子,是老师眼中的优秀学生。 1992年,她以优异的成绩考取了浙江农业大学,大学毕业后,在导师的推荐下来到了长兴的前卫农场,长期在生产一线最艰苦的环境下工作。在农场最困难的时候,许多大学生纷纷跳槽,而陈炜凭着对农业的热爱、对农场的感情留了下来。
    陈炜自从进入农场,不畏劳苦,一直埋头苦干在田间一线。其间,陈炜还主动报名到云南支边半年,在中国最艰苦最贫穷的农村与当地村民同吃同住同劳动,因此获得了 “上海市优秀志愿者”称号,并逐步成长为农场的后备干部,后任长兴岛柑桔生产的龙头企业某柑桔公司经理。
    一封举报信打破平静
    2010年,检察机关收到了一封举报信,反映陈炜在担任柑桔公司经理期间利用职权贪污政府补贴款。崇明县检察院经过初查,确认陈炜涉嫌贪污罪,遂对其立案侦查。
    2008年初,陈炜担任柑桔研究所所长,在一次受邀为桔农上培训课的时候,认识了崇明林业站的一名工作人员。陈炜从林业站工作人员处得知上海市绿化局为了鼓励果农采用有机肥料,推出了一个 “双增双减”项目,即给予使用有机肥料的果农或企业一定的财政补贴。
    回来后,陈炜将这一信息反馈给了柑桔公司领导成员,因为可以为公司节约费用,大家一致认为这样的政策公司应该积极争取,并让负责企业肥料采购的陈炜主持这个项目。在得到崇明林业站同意补贴的答复后,陈炜便开始与肥料供应商进行沟通。但在运输费用环节,双方产生了分歧。
    一天,陈炜约供应商施经理出来面谈一下运输费用的问题,两人在讨论中形成合意,决定不在小账上计较,索性虚报肥料数量来填补运输费用。施经理承诺多出的补贴款将会作为推广服务费退还给柑桔公司,陈炜当时便默许了。
    几天之后,施经理一个电话将陈炜约了出来,见面时,施经理拿出几张送货单让陈炜签字,并说按照上次约定,等资金到位后及时返还相关费用。陈炜想:这样做既帮了对方的忙,也解决了己方运输费的问题,单位利益也不会受影响,还能有笔额外收入,便把字签了。
    一步错步步错
    事后,经崇明检察院审查查明,20085月至200911月在为柑桔公司采购有机肥过程中,陈炜与供应商施经理协商后,先后虚构1300吨有机肥料,并于200898日至20091030日期间,有机肥公司分四次将总计人民币19.5万元的补贴款存入了陈炜的个人账号。陈炜在收到上述钱款后,将其中4.5万元上交柑桔公司,私吞了15万元余款。
    陈炜到案后向检察机关交代,在收到第一笔4.9万元的补贴款时,她取出4.5万元上交到财务,但在处理第二笔9.5万元和第一笔的余款时,陈炜犹豫了:这笔钱本来就不是公开透明的,如果我这样把钱交财务入账,反而会给经手的人员留下想象的空间。于是,便把钱存在了自己的账户上。看到后来又陆续打到自己卡上的钱,陈炜从最初的犹豫、担心到后来的侥幸心理,在将这笔钱占为己有的同时,也将自己推下了贪腐的深渊。
    在取保候审期间,陈炜多次串供、作虚假供述,以此逃避检察机关的侦查。但纸终究包不住火,陈炜东窗事发后,检察机关根据银行的对账单很快掌握了陈炜私吞钱款的证据。陈炜的谎言在事实面前不攻自破。
    尽管事后,陈炜的家人积极帮陈炜退赃,但鉴于其在被捕后认罪态度较差,并且陈炜贪污公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触犯了 《刑法》构成贪污罪,崇明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崇明县法院采纳公诉意见,依法判处陈炜有期徒刑5年,并收缴赃款人民币15万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