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鸳鸯”专门诈骗黑车司机
以借钱名义共骗得六千余元
2012年4月26日
A1叠35-事件
稿件来源:新闻晚报
作者:茅冠隽
晚报讯 利用黑车司机不敢报案的心理以及自己能言善道的 “特长”,2011年11月至2012年2月间,姚某、宋某先后在崇明县城桥镇、陈家镇等乡镇连续诈骗12名黑车司机。两人以夫妻名义串通叫车至目的地后,以交费、还款等为由,每次向所乘黑车司机借款300-1000元不等,总计骗取人民币6400余元。日前,崇明县检察院依法对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姚某、宋某批准逮捕。
姚某和宋某从2004开始同居,两个人都有吸毒的前科,尽管曾被强制戒毒,但都以失败告终,两人每天的吸毒费用加上日常开销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一日,姚某外出乘出租车时问驾驶员借了一些钱,尽管后来钱还回去了,但姚某从中看到了 “生财之道”:“反正他不认识我,我为什么要还钱给他? ”于是,姚某开始策划以借钱的名义诈骗黑车司机。
2011年11月下旬的一天,姚、宋二人经过一番预谋,开始寻觅第一个诈骗对象。姚某在一车站处叫了黑车,对司机说自己要去买点网线,商讨好来回车费后,他让司机先去一家网吧,说是要去老公那拿点钱。此时的宋某已经等候在了网吧门口。到了网吧门口,宋某装模作样地走出来点钱,并嘱咐姚某早点回来,给黑车司机营造出“网吧是我开的”的假象。
上车后,姚某便与司机攀谈起来。姚某告诉司机自己是做网吧生意的,这次是去买点网线,本来约好的车子一时有事来不了。健谈的姚某很快取得了司机的信任。到达目的地后,姚某先下车让司机稍等一会儿,约七八分钟后,姚某找到等在路边的司机,借口说付网线的钱还缺点,想问司机先借一借,回去就还给他。
此时的司机自以为跟姚某算是有交识,而且也知道姚某家网吧的地址,便放下了戒心,借给姚某800元钱。然而,拿到钱后的姚某却再也没有出现过。等了约半小时,司机开始下车找人,问了店员,得到的回答都是没见过这个人,在附近寻找了近20分钟,却始终不见姚某,这时候,黑车司机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
从2011年11月到2012年2月4个月的时间里,姚某和宋某利用黑车司机不敢报案的心理,先后在崇明县十几个乡镇进行作案,诈骗黑车司机12名,共骗得人民币6400余元。
作案时,一般由宋某去叫黑车,然后谈好车费,姚某就在附近等待,接到姚某后宋某再借机下车,并声称姚某是其妻子,而姚某事先会等在一处私宅或商店内搭识那里的人,让驾驶员误以为姚某和该处的人是有关系的,骗得司机的信任后诈骗司机的钱。
一路上姚某都会和司机聊天,并会留下自己的手机号码以解除黑车司机的戒心。到了目的地后一般以结账缺点钱为由向黑车司机借钱,后伺机逃走。每次作案最多得手1000元,最少300元。
警方通过监控录像确定姚、宋两人的作案嫌疑。近日,崇明县检察院通过审查,认为该案被害人众多、作案手法典型、涉及面广,遂在严审细查的基础上,依法对两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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