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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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亵儿童令人发指 检方聚焦未成年人保护
 
 
 
  自今年4月以来,黄浦区检察院先后受理了3起猥亵儿童案件。在谴责这种令人发指的行为同时,我们不禁要问,究竟该如何保护这些祖国的花朵?为此,黄浦区检察院近期制定了《关于办理成年人侵犯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犯罪案件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大对未成年受害人的权益保护。

案例一:培训机构中的“临时老师” 

今年4月初,仅有初中学历的赵某来到一家教育培训机构面试做老师。他谎称自己有教学经验,并拿出了朋友在学校做辅导老师的相关材料,同时还称自己的教师证和文凭都留在了老家,无法及时提供。

被录用后,赵某开始了试用期工作。根据安排,赵某除了需要进行大班教学外,还要对个别学生进行一对一辅导。于是,赵某趁单独辅导的机会,向学生伸出了魔爪。由于缺乏自我保护经验,被害少女第一次被赵某“揩油”后虽然害怕,但并未告诉父母。但当赵某又一次伸出魔抓后,少女勇敢地告发了赵某的恶行。日前,黄浦区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将赵某批准逮捕。

赵某将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同时,该案发培训机构是否也应承担部分责任呢?经审查,机构管理方在赵某未提供教师从业证、学历证明等相关证明的情况下,仅凭其口述的教学经历即录用其担任辅导老师,同时对男性教师单独辅导未成年女学生这一教学模式没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为赵某能够连续实施犯罪提供了机会。为此,黄浦区检察院已着手制发检察建议,要求该培训机构对教师资格、品行进行严格审查,并对一对一培训模式进行自查,避免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

案例二:家门口的“早餐叔叔” 

王某曾因盗窃、流氓等行为有过多次前科劣迹。去年,出狱不久的王某做起了早餐生意。早市起得早,王某摆摊的一带街面上人也不多,生意时好时坏。

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王某发现每天早晨有一个女童会从附近的弄堂里单独外出,期间会经过他的临时摊位,之后再折返回家。由于没有家人在身边,王某恶从胆边生,开始打起了小女孩主意。他伪装成一副好叔叔的样子开始和小女孩搭讪,并随身准备一些巧克力、糖果之类的零食,借机亲近小女孩。怕生的女孩从一开始的有所戒备到之后的完全信任,每天见到王某还会叫他一声“叔叔”。可就是这个人面兽心的叔叔利用小女孩的单纯无知,趁机猥亵对方,还叮嘱小女孩不要告诉别人。直到不久前,王某的罪行才被人发现。日前,此案已在审查起诉阶段。

无独有偶,去年9月,黄浦区检察院也受理了一起一男子以吃巧克力为诱饵,将3名幼女骗至家中猥亵的案子。此类案件暴露出监护人对孩子疏于监管、对孩子自我保护教育缺失等问题,亟待家长、监护人的重视。

检察官指出,由于未成年人心智发展不健全,对不法侵害的主动防御能力较低,缺乏对性侵害犯罪的分辨能力,更容易成为性侵害对象。为此,检察官提醒广大家长,在外出时尽量不要让未成年子女离开自己的视线,并教育子女外出要结伴而行,不要轻易接受他人的饮料、食品等,不能让他人触碰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遇到有人要求其脱掉衣服、裤子,或者抚摸身体敏感部位时,要及时呼救或报警,增强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

案例三:QQ上结识的大学生哥哥 

秦某系某高校的在读大学生。今年4月,秦某通过QQ聊天认识了网友文文。通过交谈,秦某了解到文文其实还未满14周岁,但这并不妨碍秦某继续对文文献殷勤,甚至暗中开始酝酿一个不可告人的计划。

4月下旬的一天,秦某和文文相约见面。见面当日,秦某便以拍摄一套写真照为名,将文文带至了酒店的客房内,并且拿出了一套性感的服装强迫文文穿上,又强迫文文拍摄不雅照片并进行猥亵。日前,黄浦区检察院以涉嫌猥亵儿童罪对犯罪嫌疑人秦某批准逮捕。

近年来办理的猥亵儿童案件中,许多作案者都是通过网络聊天认识的网友。有的犯罪分子假扮“白马王子”,利用未成年少女的单纯实施诱骗;有的利用甜言蜜语及物质金钱作为诱饵来实施犯罪。而这些未成年学生通常都对社会复杂性认识不足,特别是对网络虚拟世界存在幻想,疏于防范,或没有戒备心理,最终受骗上当。

检察官提示:由于网络的虚拟性,与网友见面存在潜在危险,因此应选在公共场合与网友见面,避免单独与陌生网友前往酒店等场所。与此同时,无论是学校还是家长,都要帮助未成年人建立正确的交友观,重视对未成年人的青春期教育,加强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本文中的人物均为化名)                             ——转载自《上海检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