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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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会同区人大、区法院、庙镇政府召开公益诉讼工作座谈会
 
 
 
      

近日,我院会同区人大、法院、庙镇政府开展公益诉讼案件生态修复劳务代偿“回头看”暨贯彻区人大《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服务保障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决定》工作座谈会,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惠,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沈璇敏,庙镇党委副书记龚波,区人大法制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周咸立出席,我院及区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4名区人大代表应邀出席。

谢惠副检察长指出,一是深入贯彻中央生态损害赔偿改革意见,构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对生态环境的双重保护。二是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规则》,突出公益诉讼办案质效,提升公益诉讼工作的显示度和影响力。三是持续贯彻区人大《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服务保障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决定》,争取多方支持公益诉讼,凝聚公益保护合力。

沈璇敏副院长从审判机关如何完善多元生态保护、生态修复机制进行了介绍。

区人大代表对我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表示充分肯定,并指出,要积极推广劳务代偿等可操作性强的创新举措,认真做好典型案例培育、宣传,并积极加强警示教育,切实引导群众树立生态保护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