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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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审查起诉一妨害国境卫生检疫案
 
 
 
      

近日,市检二分院通过指定管辖明确由我院审查起诉一妨害国境卫生检疫案。经查,2020年9月14日,犯罪嫌疑人邱某某在菲律宾经“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呈阳性,因回国心切,遂企图通过支付1.6万元比索(约人民币2000元)委托他人伪造阴性核酸检测报告的方式入境,在浦东机场入境时经核酸检测呈阳性,被转至金山定点医疗机构治疗,转阴后被安排在崇明某酒店集中隔离。2020年10月12日,邱某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传唤到案,后取保候审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