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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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上半年落实“三个规定”情况通报
 
 
 
      

为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崇明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上半年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通报如下:

2021年1月-6月,崇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根据“三个规定”及最高检有关制度共记录报告重大事项56件。

下半年,崇明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做好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工作,坚持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