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与崇明公安分局、司法局协作配合,将一名潜逃五年多的罪犯陈某某抓获收监。经查,2012年11月,陈某某因信用卡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社区矫正期间,其因违反监管规定,于2015年5月被法院裁定收监执行,期间潜逃下落不明。五年以来,针对上述情况,区院落实好以下措施, 一是对应收监未执行到位的罪犯建立专门档案,开展持续跟踪监督,将该案作为重点案件,考虑到陈某某崇明户籍、直系亲属均居住于本地等情况,潜回城桥镇居住地的可能性极大,定期检查公安机关“蓝色布控”实施情况,推动抓捕职责从治安支队细化到居住地派出所,由副所长牵头成立抓捕小组,切实把责任落细落实。二是积极牵头组织公安、司法部门负责人分析研判线索,理清抓捕方向、会商追逃方案、形成工作合力,并建议区公安分局利用大数据平台、“街面智能人脸识别监控系统”等手段,加强智能布控的工作力度。三是结合国庆、进博会等重点防控期、抓捕期,督促公安分局治安支队加强督导,在区社区矫正中心及属地司法所配合下,加大追捕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