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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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区海警局签订协作协议
 
 
 

      

9月3日,我院联合区海警局签订协作协议,并建立全市首家派驻海警局检察官办公室。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奚山青,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陆平、谢惠,区海警局局长黄波波、政治委员陈胤出席,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我院、区海警局相关同志参加。

会上,奚山青检察长、黄波波局长代表双方签署了协作协议。根据协议,双方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刑事案件、公益诉讼案件办理等方面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共同参与推进海上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陈胤委员表示,一是要充分认识签约的意义和影响。协议签订是加快海洋强国战略建设,统筹海上维权执法力量,推进海警海上执法工作的具体实践,也是对崇明海域维权执法需求的回应。二是要严格遵循协议精神。加强检警业务联系和工作对接,深化信息共享,强化办案协作,密切执法司法合作,积极作为、主动担当,共同守护好海上国门。三是要深化合作、锐意进取。结合国家赋予海警的新任务、新职责,及面临的新领域,以签约合作为契机,牢记“严格规范执法”要求,与检察院团结奋斗,共同服务崇明经济社会发展,为创建“平安崇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奚山青检察长强调,一是要做实,加快检警合作步伐。在司法实践中严格落实信息共享、提前介入、联合办案等举措,把好涉海案件办理关口,畅通衔接渠道,并发挥好派驻检察官办公室的作用,跨前一步开展专业交流,确保优质高效办理案件,共同提高打击海上犯罪、维护海区秩序、保障海洋公益等领域执法司法水平。二是要做深,持续加大合作力度。以协作共建为基础,双方统一执法思想,细化、深化打击刑事犯罪、公益诉讼调查、海洋环境生态修复综治等方面的工作举措,争取形成更多实践成果,并在人才培养、党建、文化建设等方面加强交流互鉴,注重学习海警战士敢于担当、甘于奉献的优良作风,构建更加良性的检警关系,实现双赢共赢。三是要做精,不断提升工作能级。以检警协作和派驻检察官办公室的建立为新起点,深化司法办案、机制创新,加强涉海领域公益诉讼前沿探索,培育特色亮点、打造典型案例,为维护海上秩序和海洋权益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崇明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