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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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积极推进“三危”案件确定刑量刑建议工作
 
 
 
       今年以来,我院在办理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危害国防利益等“三危”案件中积极推进确定刑量刑建议工作,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57件,提出率由去年15.7%上升到100%,法院全部采纳。一是凝聚合作共识。逐案分析近两年来办理的危险驾驶案件、交通肇事案件的量刑建议和法院采纳情况,从中梳理出一般规律,起草确定刑量刑细则,并积极与法院刑庭沟通,双方在量刑基本规定、从重处罚情节量刑把握、缓刑适用标准、罚金数额确定、量刑建议调整、个案协商等方面达成共识。二是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案件诉讼程序中的主导作用,秉持客观公正立场,综合听取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及值班律师建议,围绕刑期、刑种、执行方式等内容,合理采纳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意见,确保量刑建议全面、客观、适当。三是社会调查关口前移。受理审查起诉案件后,及时评估符合适用缓刑的案件,委托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社区矫正机构开展社会调查评估,在提起公诉时随案移送评估材料,同步提升对量刑建议及执行方式的采纳率,并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顺畅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