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向区法院制发的一份类案检察建议获回复。我院在参加区委政法委组织的民事执行案件专项评查中,集中评查区法院办结的35件当事人或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的民事执行案件,发现多起案件未在作出听证决定10日内组织听证,违反相关法律规定,遂依法向区法院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区法院对上述问题核查改进,加强对执行异议案件办理流程的监控,依照相关规定及时举行听证。 区法院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书面回复我院,针对执行异议案件送达难等客观原因导致未及时组织听证的情况,积极探索电子送达等多元送达机制,及时记录执行异议案件送达时间等事项,制作书面情况说明并附卷,切实保障听证工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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