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积极加强队伍建设,全年共有57人次、11个集体获市、区级表彰奖励,1人获评上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先进个人,1人获评上海市三八红旗手,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荣获2018年度上海市青年五四奖章。一是强化政治建设,确保政治方向。坚持将主题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入走访调研,收集检察官与检察官助理职权关系、公益诉讼案源拓展等问题建议30余项,针对性出台政治素质可视化考核等4项管理制度,探索通过《“星火有我”手册》18项量化计分情形,全面记录干警参与政治生活情况,并制定《干警家访制度》,明确“十种必访情形”,由党组成员带队,部门负责人或支部书记随同开展家访谈心,确保3年内实现家访全覆盖。目前,已开展家访23次。二是强化党的建设,突出党建引领。坚持“党建+互联网”工作模式,突出党建“红”、生态“绿”、检察“蓝”,推进“红绿蓝党建工作室”建设,开展“微党课”“畅初心”、种植检察公益林等线上线下活动25次,组织生态环境保护等志愿行动200余次,探索在院微信群推送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一日一句”、党史知识“一日一题”,并组织开展优秀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建案事例评选,激励干警奋发有为。“党旗瀛风”党建工作品牌获评“改革开放40周年上海思想政治工作创新成果优秀品牌”。三是强化改革创新,提升办案质效。聚焦生态公益保护、司法警察职能转型、司法责任制落实等改革要求,制定工作制度,探索检察官助理学徒期、辅助期、预备期分期管理模式,推进司法警察辅助公益诉讼调查办案,获评上海检察机关司法警察警务履职精品案例一等奖,建立与区河长办、生态环境局派驻机制,派驻生态检察官办理的推进水环境治理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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