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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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向崇明公安分局制发检察建议获采纳
 
 
 
      

近日,我院针对崇明公安分局未依法通知社区服刑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情况制发检察建议获采纳。

经查,2018年原社区服刑人员曹某某涉嫌犯罪,被崇明公安分局刑事拘留后,该局未按规定及时将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情况通知区司法局及我院,我院遂制发《情况通报》通报该局。至2019年上半年期间,另有吴某某、焦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因涉嫌犯新罪被刑事拘留,该局均未按规定及时告知,造成区司法局及我院无法及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社区矫正情况、开展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等工作。我院遂依法向崇明公安分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进一步规范社区服刑人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情况的通知工作,并加强与区司法局、我院的沟通协调,切实形成长效机制。

崇明公安分局收到检察建议书后高度重视,及时召集相关部门召开会议,剖析社区矫正中存在的问题,并加强办案部门法制员培训,进一步明确工作措施,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