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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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注重发挥集约化监督优势着力提升检察前终结诉讼案件跟踪监督质效
 
 
 
      

一是搭建桥梁,畅通联系渠道。联合崇明公安分局制定《检察前终结诉讼案件跟踪监督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建立联络员、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及时移送刑事案件执法数据,适时通报检察前终结诉讼案件跟踪监督情况,共同研究检警双方在执法规范、证据标准、法律适用中存在的分歧,并创新设立3名前端监督检察官,定期对公安机关立而不侦、侦而不结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强化信息沟通、咨询答复,切实夯实监督工作基础。目前,共办理检察前终结诉讼案件189件,发现监督线索98条,提出口头纠正48件。二是聚焦重点,做实前端监督。聚焦关系群众利益的民生领域,积极开展“刑事受立案”“撤回起诉案件”等专项检察,集中核查2018年崇明公安分局刑事立案后撤案或转行政处理、审查起诉后又撤回等案件82件,重点关注公安机关变更逮捕措施的合法性,切实推动刑事立案和侦查取证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目前,共发现公安机关在入罪标准、证据把握、法律文书制作等方面的问题30余项,制发个案通报1份、一类问题通报2份。三是巩固成效,强化后续跟踪。认真梳理分析公安机关在办案程序、取证活动等方面存在不规范的原因,提出针对性建议,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共收到崇明公安分局整改回复3份,有效推动公安机关建立完善内部办案责任追究制度、开展自查自纠等专项检查,确保形成长效机制。同时,积极关注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立案后转行政处理案件,对一涉案公司安全管理问题,及时向该公司制发检察建议,抄送主管部门,并开展公开宣告,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督促公司解决安全生产隐患,防止类似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