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向堡镇人民政府制发检察建议获采纳。经查,堡镇某地部分河道存在水体黑臭、污水直排等问题,镇政府对相关河道治理履职不到位,未充分执行河长制治理要求。我院遂向堡镇人民政府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落实河道整治工作,并加强辖区内各水道的巡查频次,形成常态监控机制体系。堡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我院检察建议,及时聘请社会化养护单位,积极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拆除违建等措施,立即落实整改,并计划今年内完成居民生活污水的纳管,有序推进水环境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