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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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召开案件种类统计工作部署会
 
 
 
    日前,我院根据市院《关于确定上海市检察机关案件种类的意见(试行)》规定,召开案件种类统计工作部署会,做好未纳入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案件种类和检察建议案件统计工作。会议由包强副检察长主持,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
    包强副检察长提出要求,一是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检察官要充分认识案件种类完整统一的重要意义,树立新理念,合理确定案件种类,准确统计办案数量。二是要在行动上及时落实。各部门要学深学透市院下发的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统计任务。三是要在方法上注重沟通与创新。业务部门要加强与案管部门联系,了解统计新动向,收集问题集中反馈。对于案件种类定义尚不明确的情况,要加强沟通,保证统计的准确性。要提高创新意识,及时向市院汇报工作中能体现检察职能、符合检察工作规律的事项,建议设立新的案件种类,让检察官的工作量得到充分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