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区公安分局“未成年人警务中心”揭牌仪式暨公检双方加强未成年人矫治和保护工作推进会在区看守所召开。市院未检处处长吴燕、区委政法委副书记、预青组组长姚斌、区公安分局副局长王金星、我院包强副检察长出席,区公安分局法制办、审理队、我院未检部门负责人及未成年人警务专办队伍代表参加。
活动中,我院包强副检察长与区公安分局王金星副局长为未成年人警务中心揭牌,并共同签订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配套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区公安分局审理队、我院未检部门作为基层代表进行了交流发言。
吴燕同志对崇明公检双方配合衔接以及涉案未成年人矫治和保护工作表示肯定,并提出要求,一是公检双方要继续加强合作,实现未成年人警务中心实质化运转。二是检察机关要主动与公安机关对接,实现信息共享,定期排查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要强化与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协作,实现司法需求与社会资源的对接。三是要结合崇明特点,大胆探索,打造崇明未成年人工作特色品牌并争取在全市推广。
姚斌同志强调,一是要加大力度保护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最大限度地减少违法犯罪对未成年被害人造成的身心伤害。二是要积极探究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未成年人警务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并通过开展社会化帮教和矫治工作,不断完善社会支持体系。三是要找准未成年人工作重点、难点和创新领域,积极探索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处分机制,在矫治和保护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方面做出崇明特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