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崇明检察  日期:2013年08月28日 |
一是制定工作制度,夯实工作基础。针对床位制看守所特点,制定《加强看守所床位制安全防范检察工作的规定》,明确驻所检察人员工作内容、监管职责,并会同看守所、武警制定应急响应预案,完善因自伤自残或打架斗殴造成伤情的送医联动机制,形成适应床位制的检察工作模式。二是开展风险评估,细化监督手段。收集新收押人员身体状况、涉嫌罪名、前科劣迹等资料,按照高、中、低三种等级开展安全风险评估,督促看守所对不同等级人员分别关押管理,最大限度提高在押人员安全风险管控。看守所搬迁以来,已对31名新进在押人员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分级落实管控。三是完善日常检察,加强沟通合作。保持每天两次的巡视检察密度及常态化的网络监控,并对跟踪腕带及红外线报警器等技防措施定期检察,确保发挥正常功用。同时,对监管活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牵头召开通气会、联席会议等,向看守所通报情况,督促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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