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院派员出席了由县司法局牵头组织,公安机关、社区矫正专职干部共同参加的一未成年矫正对象李某某的社区矫正宣告仪式。在列管宣告仪式上,检察官联合社区矫正干部向李某某强调了缓刑考验期间应遵守的法律规定,开展了再教育,并鼓励他珍惜机会,认真接受社区矫正。活动中,检察官还对社区矫正部门落实未成年人特殊矫正规定、身份信息保密等事项进行了监督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