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联合县纪委开展党规党纪和职务犯罪预防专项教育活动 |
来源:上海崇明检察  日期:2015年03月17日 |
近日,崇明“党纪党规和职务犯罪预防专项教育活动”在本县庙镇正式启动。县纪委副书记时枫,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黎,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董玲娟,全县各乡镇纪委书记等领导出席启动仪式。庙镇党政班子成员,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及村居“两委”干部,大学生村官,村居后备干部等230余人参加了首次专项教育活动。 启动仪式上,我院副检察长张黎通报了2009年以来该院查办和预防基层组织职务犯罪的工作情况,并指出,做好职务犯罪预防社会化工作是我院根据市检察院的统一要求,认真落实中央对反腐工作部署的重要举措。社区检察部门积极开展各项职务犯罪预防社会化工作,将进一步强化检察机关在基层社区的预防职能作用,完善检察机关的预防工作机制,有利于提高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的法治和廉政意识,营造反腐倡廉的良好氛围。 县纪委副书记时枫对专项教育活动提出要求,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大胆探索实践,进一步提高预防工作社会化水平,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确保专项教育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活动现场,我院布置了职务犯罪预防典型案例图片展,发放了《涉农惠民领域廉政风险环节10例》、《2014年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年报》等宣传资料300余份。在播放了我院与县纪委联合摄制的廉政警示教育片《蝼蚁撼树,法纪难容》之后,社区科宣讲员向参加活动的干部作首场职务犯罪预防专题宣讲,强调了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必要性,并结合涉农职务犯罪典型案件发生的心理成因及犯罪特点,提出了预防建言。基层干部对深入浅出的讲解给予好评,纷纷表示“这是一次震撼人心的警示教育”,有助于他们进一步增强法纪观念和廉洁履职意识,筑牢党纪法律和思想道德防线,积极投身“美丽乡村、生态崇明”建设之中。 2014年,我院开展“菜单式”法制宣讲、预防咨询等活动92次,同时积极推进预防职务犯罪教育进党校、廉洁文化教育进校园、廉政公益广告上电视、《崇明检察》预防刊物进村居等工作。今年,市检察院明确要求社区检察部门强化基层社会化预防职责,扩大检察预防社会影响,探索建立社区检察预防工作机制。我院根据这一要求,结合崇明实际,联合县纪委开展了此次“党纪党规和职务犯罪预防专项教育活动”。该项活动也是检察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在预防职务犯罪领域的又一次深度合作,通过整合双方资源,实现优势互补,争取在教育广大干部严守党纪、预防职务犯罪方面取得“1+1>2”的效果。继首站庙镇之后,未来的四个月内,活动将深入全县各个乡镇,通过预防职务犯罪巡回宣讲、警示案例图版巡展、播放警示教育片、组织参观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以案论法,重点解读涉及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的党纪法规,促进基层干部廉政教育长抓不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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